
由上海市卫健委医政处主办、东方医院南院承办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培训大会于2018年12月13日在南院学术报告厅召开。
来自全市各区卫健委、申康、各有关大学、中福会和全市三级医疗机构、二级综合医院的负责同志共计1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上海市卫健委医政处吴宏处长、陆廷岚副调研员,市卫生监督所李力达书记,市司法局基层处商忠强处长以及市高级人民法院王茜庭长到现场分享了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的相关的医疗法律规范和要求、医疗纠纷法律审判实务、医政管理和卫生监督要求。南院临床科室医干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也参加了会议。
此次培训会在南院成功召开,必将对推进南院的医疗诊疗规范的进一步落实,保障患者安全和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上海市卫健委医政处吴宏处长

上海市卫健委医政处陆廷岚副调研员

上海市卫生监督所李力达书记

上海市司法局基层处商忠强处长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王茜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