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东方医院告患者及家属书

2020-01-30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当前全国各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严峻,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上海市已经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春节后亦是医院患者就诊高峰,在此特殊时期,为了广大患者、家属及医务人员的生命健康,现将近期来我院就诊的相关注意事项告知,请您理解并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

医院为人员密集场所,为了避免院内交叉感染,更好的保障患者及家属的安全,请无紧急就诊需求的患者暂缓来院就诊;请来院就诊的患者尽量减少陪同就诊的人员;请住院患者家属尽量减少探视人员、探视次数并缩短探视时间。

我院门诊2020年1月31日至2020年2月1日正常接诊,2020年2月2日(星期日)停诊,2020年2月3日起恢复正常门诊;急诊和发热门诊24小时接诊。

根据上海市疫情防控要求,来院的所有患者及家属均应做好个人防护,进入院区均需佩戴口罩,到院后主动至门诊预检、急诊预检、发热门诊预检台测量体温,患者及家属完成预检后方可进入相应诊区就诊。

请实名制预约、就诊,挂号时请出示身份证、医保卡等原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可作为作为探视人员和陪护人员来院。如来院就诊,请主动至发热门诊接受筛查,并将情况如实告知医务人员,遵循医务人员的建议,以免延误病情。
    1.发热(体温≥37.3°C); 
    2.二周内有武汉地区或其他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居住、短暂停留史;
    3.二周内与上述人员有接触史;
    4.二周内曾经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
    5.有其他可疑不适症状,如干咳、乏力、鼻塞,流涕、腹泻等。

进入院区后请不要随地吐痰;使用过的口罩不要随意丢弃,

请投入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桶内。


感谢您选择上海市东方医院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我们将众志成城
共克时艰!

                                            上海市东方医院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