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院招标采购活动,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医疗卫生行业相关采购管理规定,现公开遴选一批信誉良好、专业能力强、熟悉医疗行业法规的招投标代理机构,纳入我院采购代理机构备选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
上海市东方医院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上海市东方医院招投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服务范围:负责我院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遴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 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申请人须为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已登记入库的招标代理机构。
3. 申请人须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hggzy.com)完成注册登记,具备承接进场交易项目的能力。
4. 申请人熟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及医疗设备配置许可政策。
5. 申请人在上海市具有固定的开评标场所,具备录音录像等电子监控设备。
6. 申请人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即墨路150号新大楼4楼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38804518-37275
五、遴选方式
1. 医院采购管理办公室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2. 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机构进行综合评分。
3. 按综合评分结果确定入围机构。
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